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深部回风井掘砌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25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深部专用回风井掘砌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建设单位为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深部回风井掘砌工程

2.项目编号:SDGH-2025-128

3.项目概况:

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深部专用回风井掘砌工程是采选1000t/d整合扩界项目主要工程。井筒净直径7m,井口标高+28.8m,井底标高-1160.5m,井深1189.3m,下设-330m、-400m、-450m、-510m、-570m、-620m、-670m、-720m、-770m、-820m、-840m、-870m、-920m、-970m、-1020m、-1060m、-1070m、-1105m、-1160m共十九个中段。

4.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大泽山镇(鑫汇)选冶厂区内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深部专用回风井掘砌工程,掘砌工程主要包括井颈、壁座、井筒、各中段马头门及车场平巷工程,掘进工程量约为68005.118立方米,支护工程量约为16161.740立方米。本次招标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仅作为本次招标、投标、评标依据,招标图仅作参考,工程结算时按施工图设计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不超过55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7.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总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总价控制价为:¥74978720.00元(人民币柒仟肆佰玖拾柒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含暂列金额3500000元(暂列金额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同时设招标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或任一项目单价超过相应控制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税率按9%报价,未按照此税率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营业性爆破作业许可四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壹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含预中标项目),否则无效。

4、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满足国家《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第五项第19条有关要求。“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掘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当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备且不少于3人;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业配备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项目部上级法人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职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并提供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数量及资格证明不符合《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自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过一井深500米及以上的井筒掘砌工程,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或完工)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且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8、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方式不限(可登录“企查查”或“天眼查”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需出具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围串标行为承诺书。

10投标人须出具在中标后可以按时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承诺书

11.投标人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加盖开户银行印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税系统存款账户账号表截图(体现公司名称、基本账户类别、账号及开户行)

1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13、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26日9时00分到2025年4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

1.第一步: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平台未报名的单位视为报名不成功。

第二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确认函(格式后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不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7)业绩证明材料;

(8)各网站查询截图;

(9)投标人股权关系证明;

10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11)投标人需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2)投标人须出具在中标后可以按时办理工程相关手续的承诺书;

(1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发送到sdghzb001@163.com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列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4位、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完整开票信息,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通知(开户单位: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74100078801300002010)。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汇款时请备注:“SDGH-2025-128报名费”字样,标书费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注: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平台未报名的单位视为报名不成功。

3.报名时间: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处的报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联系人:龚经理;联系电话:18663797222。地点: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9.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19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42号中垠广场2号写字楼1505室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51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42号中垠广场2号写字楼1505室

六、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业管理分公司审计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大庄子村(鑫汇)金矿

联系人:韩智尧

电话:13863887184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2766号

联系人:龚涛

电话:18663797222

电子邮件:sdghzb001@163.com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