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金矿的委托,现对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大柳行金矿配电系统拆除、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大柳行金矿配电系统拆除、安装及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区域分别在高家沟8#井、958井、燕峰12#盲井、989井、源口新井、568盲井矿区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4)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查询);
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发包方向承包方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余款10%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保修期到期后无息付清;
(4)支付方式:电汇、建信融通或银行承兑结算。
(5)付款前承包方应当出具符合发包方要求的票据。
2.3 工期: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2.4 工程地点:烟台市蓬莱区。
2.5 保修期:1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有关说明:
3.1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采购工程内容。要求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供应商按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材料检验、施工组织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费、增值税费(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更改,增值税费根据政策出台时间进行调整)及其他税费、临时设施费(包括承包人宿舍、办公室、工业场内的路、水、电、管线等铺设)、赶工费(冬季不停工)、验收(竣工、消防等主管部门)、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验收、管理费、利润、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等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 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进行施工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供应商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公共区域安防、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根据国家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矿方出具的踏勘证明,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预算控制价:人民币陆拾捌万壹仟贰佰捌拾肆元玖角壹分(¥681284.91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8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12日09:00时至2023年6月16日17:00前;
4.2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
4.3.获取步骤:
第一步: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采购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第二步: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的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股权关系证明(可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截图,方式不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邮件至sdghzb001@163.com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4.4.获取文件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文件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5获取文件地点:邮件获取
4.6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7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账户: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名称: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74100078801300002010。
4.8供应商资料合格并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后,由采购代理发放给供应商。
4.9供应商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供应商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供应商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烟台蓬莱区大柳行镇黄金河旅游度假村一楼101会议室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3年7月5日9: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山东省烟台蓬莱区大柳行镇黄金河旅游度假村一楼101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 采 购 人: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金矿
地 址:烟台市蓬莱区大柳行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 18265352756
7.2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2766号北楼三层
联 系 人:龚涛
电 话:0531-82729576、17686604673
电子邮件:sdghzb001@163.com